超越在前方同道同向行驶的汽车称为超车。超车前应依据双方汽车的行车速度、车长及车型充分估计超车所需的时间和距离,超车应选择道路宽、路面平坦且两侧无障碍、视线好,在交通法规允许的路段进行。欲超车时提前开启左转向指示灯,视状况向前车左边接近、跟随。条件拥有时,距离前车20-30m处鸣喇叭(夜间用断续灯光)示意,力图使前车发现,待确认前车让超后,与被超车维持足够的横向间距,从左边加速稳妥超越。
超车是一种容易见到的交通现象,是指同一车道行驶的汽车,后车从左边超越前车的行为。但,超车易挡住驾车者的视线,形成盲区,极易因汽车与行人互相察看不周而导致交通事故。
那样如何才能做到安全超车?这就有必要认识一下超车的一些基本知识。据专家测算,在超车时,对面来车的行车速度若是50km/h,超车者也是50km/h,两车相距150m,那样只需要5.7s两车就要相会。也就是说,你需要在5.7s以内完成超车,不然,就有两车相撞的危险,导致没办法留住的损失。也就是说,超车时第一要充分考虑到与对面来车相会的可能及他们的速度,同时还要估计一下被超汽车当时的速度是多少,假如被超汽车速度较快,超车的速度必然需要更快,那样与对面汽车相会的安全距离就要更长。碰到这样的情况,最好不要超车。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四种不可以超车的情形:
一是前面的车正在左转弯、调头或超车过程中的;
二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是前车是实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为赶赴现场、抢险救灾、抢救生命和护卫要紧警卫对象的;
四是在复杂的路段,如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下陡坡时,或者遇风、雨、雪、雾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不允许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