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拿到驾驶证的那一刻,大家是很快乐的。但作为一名“新手”的大家必须要了解一些开车上路的方法,与一些应对问题的处置办法。那样今天元贝姐姐给大伙整理了30条开车上路需要要了解的问题。
1、驾驶员与登记用户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辆用人来承担,但登记用户有过错的除外:那样如何才算登记用户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用户有过错:
(一)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机动车辆存在缺点,且该缺点是交通事故发生缘由之一的;
(二)了解或者应当了解驾驶员无驾驶资格或者未获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了解或者应当了解驾驶员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辆的疾病等依法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讲解没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些损失应由实质汽车所有人来承担(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备操作性,不少受害人的损失总是得不到实行。(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法也不可以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该司法讲解是颁布,会让各地法院有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如此做,可以更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出售汽车没办理过户流程的,责任该怎么样承担?
这个问题分两种状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出售没办理过户流程的,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质受叫人来承担,第二种状况,就是多次出售均为办理过户流程的,依据该司法讲解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一次出售并出货的受叫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样承担责任?
依据该司法讲解的规定,是机动车辆一方的责任,由套牌汽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汽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赞同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汽车进行私下出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样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汽车进行私下出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该司法讲解的最新规定,应由出售人与受叫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该怎么样承担责任,是驾校还是学员?
依据该司法讲解的第七条的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7、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哪个来承担?
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假如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8、在存有缺点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哪个承担?
应由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除外。
9、依法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哪个承担?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地区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地区遭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手段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样承担?
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质行为人来承担,假如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机动车辆存在缺点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哪个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的情况下,是商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商品存在缺点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倡导权利。
12、多辆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样承担?
这样的情况下,应由多个侵权人按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1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不是包含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讲解没颁布之前也是争论比较大,特别是保险企业的抗辩理由最多,现该司法讲解已经明确规定,该人身伤亡,包含精神抚慰金。
14、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否需要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由此规定,但批复规定非常模糊,司法实践中没一个统一的规范,先该司法讲解做出相应的规定,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15、非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成本是不是应该支持?
依据该最高院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讲解第15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非营运汽车因没办法继续用,所产生的一般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成本,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16、交强险保险企业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在此以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也是不统一,有些讲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也有些直接列为被告,该司法讲解第25条的规定,讲该做法统一化,一律列为一同被告。
17、商业三责任险保险企业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呢?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是不允许直接将商业险保险公司列为一同被告的,即使是列为被告,保险公司也不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也有些法院观念超前,直接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判商业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条约等于摆设,保险公司没抗辩权。该司法讲解也将该标准统一化,当事人假如请求将商业险列为一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在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1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状况,责任怎么样承担?
第一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质侵权人来承担。如此不只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1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不是应该支持?
依据做高院关于交通事故司法讲解第2款的规定,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享有向实质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享有向实质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2、机动车辆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3条的规定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辆参加大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辆不明或者该机动车辆未参加大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每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成本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3、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享有向实质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24、未购买交强险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样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质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状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2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怎么样承担?
这样的情况下,假如损失超越各交强险限额之和的,由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假如损失未超越各交强险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比率进行分担。
2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怎么样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27、同一各交通事故,导致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怎么样赔偿?
这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率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2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哪个领取的?
实践中,由不少做法,一种看法是由事故科进行领取,待通知找到死者近亲属后,再转交给他们,一种看法是由事故发生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假如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这三种状况笔者都亲身历程过这种似的案件,跟司法讲解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那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这里没说明。
2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能否适用该司法讲解?
依据该司法讲解第28条的规定;机动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讲解的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如何理解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含广场、公共停车点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合。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这一讲解便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汽车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元贝姐姐给大伙收拾的开车上路需要要了解的30个问题,不了解你们都清除去没!愿各位驾驶员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