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车祸案已宣判
某报讯(通讯员 张进扬 谢云参 见习记者 刘娟)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麦当劳车祸案在邗江法院一审宣判。扬州男子余某醉驾借来的奔驰轿车,冲入乐天玛特超市楼下的麦当劳餐厅,致两名外籍人士受伤,昨天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余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事判决】
肇事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
余某,19岁,邗江区杨庙镇人。1月29日晚,他在夜店上班时,陪顾客王某等人喝酒后,驾驶王某的奔驰轿车送王某回家后,一个人开车回家。
次日凌晨1时30分左右,余某驾车驶至乐天玛特超市附近路段时,轿车冲入乐天玛特超市楼下的麦当劳餐厅,致餐厅受损,并将餐厅内正在消费的两名外籍人士乔克(化名)和罗蒙(化名)撞伤。经法医鉴别,乔克损伤程度属轻伤,罗蒙属轻微伤。
经检验,余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1.2mg/100ml,是醉驾。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责任认定,余某忽略安全,饮酒驾机动车上路,超越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庭上,余某自愿认罪。在最后陈述时,他哽咽着向受害者及麦当劳餐厅道歉,并忏悔道,平常我对自己需要不严格,这次进看守所更不是偶然
法院觉得,余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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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31日报道版面图
【民事赔偿】
暂未达成赔偿协议
庭审结束后余某的辩护人、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邵佳权介绍,乔克已将余某、用户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余元,双方暂未达成共识。现在,罗蒙及麦当劳餐厅暂未提起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