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生等校车未果遭车祸死亡 学校被判赔6万元
据报道,因为学校与家长没准时交流,致使学生丽丽(化名)在等校车时发生车祸死亡。青浦区法院近日判决学校赔偿6万元。
去年6月30日早上,王先生将6岁的女儿丽丽送到等候校车的站台,因为要赶去上班,便将丽丽一人留下。在丽丽等车的过程中,其妈妈到马路对面一小店买水,看到丽丽便招呼她过去。丽丽横穿马路时遭遇意料之外车祸死亡。
据悉,当天学校由于举行休业式而没安排校车接送学生,王先生觉得,这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1.9万元。校方辩称,在休业式前一天,学校已经公告学生次日没校车,也发了告家长书。
法院经审理后觉得,王先生作为法定监护人,将丽丽单独留在站台,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学校未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处事能力,仅将公告书交给学生,在送达方法上存在疏忽,具备肯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遂判决赔偿6万元。
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