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发现余伤索赔难如何解决?法官:任何不适都应如实记载
车祸后,郭某原本以为自己只不过左手骨折,没想到3个月后发现自己右肩也存在伤残。于是,郭某将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告上了浙江海宁市法院。
去年12月,郭某骑电动自行车与姚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郭某受伤。经认定,姚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某不负责任。事故当天,郭某初次就医时以为只有左手骨折,因此只对左手进行治疗。
3个月后,郭某左手已痊愈,但右肩却一直不舒服,便去医院就医,却发现我们的右肩已经构成十级伤残,活动能力受限。因此,郭某告到法院,需要判令姚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
保险公司则觉得,郭某在事发后3个月才有右肩受伤的病例记载,因此该伤残与交通事故没关联,不认可赔付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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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本案承方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和姚某各赔偿3.9万余元。
法官提醒
交通事故发生后,初次去医院检查十分重要,任何不适都应如实记载,养伤过程中,一旦身体有异样,也需准时就医。不然,会致使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没办法得到确认,从而失去索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