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遇车祸没钱医 可申请垫付费
广州启动交通事故救命钱以来 已受理32宗申请批准27宗
发生交通事故再也不需要担忧没钱救命了!昨日,记者从广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自今年5月十日《广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推行细节》推行以来,广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下称市基金办)共受理救助申请32宗。经市基金办审核,赞同垫付的案件27宗,不认可垫付的5宗。据了解,《推行细节》的推行,有效拓宽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途径。
符合三类状况可申请
据市基金办负责人介绍,依据《推行细节》,广州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职员伤亡,符合需要垫付丧葬费、抢救成本规定条件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可以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辖区交警大队(以下简称辖区交警大队)设立的救助基金受理窗口提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表》,辖区交警大队审核赞同后提交市基金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基金办向申请人和医疗机构送达《赞同垫付抢救费/丧葬费公告书》。
据悉,符合需要垫付丧葬费、抢救成本的规定条件的主要有三类状况:抢救成本超越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通常限额为1万元);肇事机动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的。除此之外,因电动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致使道路交通事故也在救助之列。
承诺优先偿还垫付费
垫付不等于支付,市基金办负责人强调,受害人及其亲属提出垫付抢救成本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受害人方在获得损害赔偿后优先偿还垫付款项及市基金办在垫付金额范围内获得向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除此之外,因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或残疾,受害人及其家庭未得到事故损害赔偿或者其他状况,导致受害人家庭经济紧急困难,的确需救助的,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市基金办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经市联席会议审批赞同,给予受害人家庭一次性困难救助。一次性困难救助费原则上低于5万元。
垫付费仅用来救命
市基金办负责人表示,细节明确规定,救助基金垫付的成本应扣除交强险和伤者已支付的成本。据悉,在现在所申请的32宗救助申请中,有5宗未赞同垫付,其缘由是伤者出院后再过来申请,因此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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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金办负责人同时强调,基金所垫付的成本只针对抢救成本,即所称的救命钱,而治疗成本要根据正常渠道解决。据悉,市救助基金通常垫付受害人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成本。受害人经抢救在72小时内病情稳定的,病情稳定后的治疗成本应根据正常的途径解决。
典型案例
警方:
手术费超交强险限额
8月3日凌晨2时,在广州大道北梅花园路段,发生一块小车与行人相撞事故,导致蔡某峰受伤。民警发现伤者蔡某峰伤势紧急,抢救成本超越交强险的限额,于是告诉其家属可以申请事故救助基金,通过迅速审批,让伤者蔡某峰得到准时救治。
医院:
不能停止或延误抢救
据157医院综合外科吴主任介绍,伤者当时送来医院时,已经没脉搏,心跳一度停止,直接送往手术室抢救,发现伤者整个脏器紧急受损,生命危急。连续抢救了3天后,现在,伤者生命体征平稳,基本脱离生命危险。
细节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履行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义务。抢救成本垫付前,医疗机构不能停止或延误抢救工作。
家属:
若无救助金会无计可施
蔡女性是伤者蔡某峰的姐姐。她告诉记者,弟弟被送进医院抢救,刚开始没钱交医药费,后来借了一些钱,肇事司机也拿出一两万元,不过这类钱不到一周就用完了,最初抢救时,一天的医药费得一万多。蔡女性说,当时非常担忧,再没钱交就真不了解如何解决了。
后来通过警方获悉,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通过了审批。8月9日,市基金办的赞同垫付公告书下来,之后就再没出过钱。
申请救助需提交的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个人/机构)申请表;
2.辖区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实说明;
3.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辖区交警大队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没办法确认的状况说明;
4.受害人的《承诺书》,机构代为申请的除外;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入院证明及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
6.医疗机构出具的已产生的抢救受害人成本清单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
7.其他资料。
受害人亲属申请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明、亲属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