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依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内容包含: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置、汽车驾照申领和用、机动车辆登记等规定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含: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与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状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一般三轮摩托车、一般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参考实质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含: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筹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地区、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用考试。
驾驶员考试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实质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参考实质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包含:安全文明驾驶操作需要、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常识、爆胎等紧急状况下的临危处置办法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常识等。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汽车驾照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汽车驾照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汽车驾照的,免予考试核发汽车驾照。
持境外汽车驾照申请汽车驾照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汽车驾照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是外国驻华使馆、领馆职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职员申请的,应当根据外交对等原则实行。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