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手段推行后,在汽车抵押登记方面有哪些新政策?
伴随国内汽车金融业态迅猛进步,群众贷款买车愈加常见,办理汽车抵押登记的需要也同步飞速增长。近年来,全国交管部门平均每年办理机动车辆抵押登记业务超越1500万笔。
为服务新业态进步,打造好营商环境,公安部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减费降负,一方面,推出免复印、免填表等改革手段,便利群众办理抵押登记;其次,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抵押登记收费,为群众和企业减轻负担。
现在,办理机动车辆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辆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尤其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多有不便。
此次改革,公安部针对症结所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步骤,切实便捷群众和企业快捷办理抵押登记,提高群众获得感和认可度。
一是资料更精简。当事人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在当地汽车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能够用实物印章,也可以用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
二是办事更就近。积极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群众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辆抵押业务,无需再到车管所办理业务,免于往返奔波。
三是程序更简洁。推进与银保监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推进机动车辆抵押信息网上核查比对,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用信息传输简化手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