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就要买汽车保险,都说汽车保险条约多,但只须你知道每个险种有哪些用途,其实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下面是3个车险容易见到误区,尤为重要,千万不要等到出险之后才发现被坑了。
1、“全险”不全保
误解:上了全险所有汽车保险都保
不少投保人觉得自己上了“全险”,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都不担心了——想的可真美啊。
一般所谓的“全险”,是包括了交强险、汽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然而,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括其中的,投保人要知道每一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除去交强险、汽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职员险,还有一些玻璃险、涉水险等海量险种构成,后几种“全险”里不是默认就有,就包括的。而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赔偿的主要险种,其他不少险种是不赔偿的。
2、上了保险可以保车上所有东西
误解:汽车保险什么都保,保费上的越高越好
第一,依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有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故意导致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
假如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诸如营运损失之类的间接损失,是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应当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条约的赔偿免责千万要研究,长点心吧。
假如存在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是一律不赔,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可以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在垫付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向肇事者追偿垫付款项;并且第三者责任险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丝毫不予赔偿。——开车不违章,违章不肇事,肇事不逃避,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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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能赔偿
误解:已经有12万元左右的赔偿限额了,交通事故后,这12万必然会赔那些“必赔项目”。
交强险的赔偿是分为两种状况,医疗费赔偿和死亡伤残赔偿。
而限额多少又根据用户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区别成“有责”和“无责”。
1、医疗费赔偿的限额: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是医疗费赔偿的限额。在被保险人有责的状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在无责的状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
2、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是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在被保险人有责的状况下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在无责的状况下,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
3、用户在事故中“有责”,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无责”,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因此,12万元的交强险限额不是所有些损失成本的简单相加,每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可以混同。